
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,强化其警示教育震慑作用,有效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,达到“查处一个、震慑一批、教育一片”的目的,努力实现政治效果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,现将汉寿县交通运输局办理的一起行政执法执罚典型案例予以公开。
吴某驾驶湘JGT236小型普通客车从事道路客运非法营运案
【基本案情】2023年04月07日,吴某驾驶湘JGT236小型普通客车(9座)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,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十条的规定。
【法律依据及处罚】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六十三条及《湖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》第一章第16项一般违法程度之规定,对当事人责令改正,予以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。2023年04月07日,汉寿县交通运输局责令驾驶员吴某立即停止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,并于2023年04月10日对驾驶员吴某作出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一审 黄学丽
二审 朱自刚 曹亚玲
三审 张智峰
责编:黄学丽
来源:汉寿县交通运输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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